如果真是“钓钩”,上海警方不可饶恕

作者:金可中2009-10-2319:53:54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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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陆续出现涉嫌“钓鱼执法”的争议事件。该市闵行区一公司白领张军在上班路上因好心搭载“突发胃病”的一陌生男子去医院,不料该男子上车几分钟后即拔走张的车钥匙,旋即,数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张被以“非法营运”为名罚款1万元。目前,张军已向闵行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获受理。而同样认为遭遇“钓鱼式执法”的19岁司机孙中界,因无法自证清白竟愤而自杀,虽最终未遂,却几乎将手指切断……”

“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根据1019日《法制日报》报道,法院在去年夏天与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形成了一个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内部规定,支持行政机关的做法。所以,上海的律师普遍不愿意代理这样的案子,而相关的诉讼至目前为止,作为被钓鱼的司机一方从来就没有胜诉过。法院本来应该是行政机构非法执法的刹车,在这里竟然有联手之势,也无怪媒体多次曝光、甚至一个19岁的青年血淋淋的手指都无法阻止其钓鱼了。更何况其中还有深度纠缠的利益,不但这种钓鱼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而且根据上海有关部门的情况说明中显示,在查处黑车一项上,他们的罚款收入已经达到了五千万元。”

“法律上的问题留待专家与相关机构去操心,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个人倒是更关注这么一段话:“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非法运营的车辆有两个特点,不是你车主的事,为什么要揽下?你是不是完全按照乘客的要求开到目的地,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这段话的是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这段话大致与当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有异曲同工之妙。南京青年彭宇因为搀扶了一个老大娘而被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如下:“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做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当时我曾写过一个评论叫做《为什么我们不敢善良》,写了没有几天,南京就接连出了两起老人倒地而无人敢上前搀扶的事件,其中一件居然是倒地的老人喊出“我是自己摔倒的”,方才有人敢上去帮忙。

这样的执法思维与判决,不但是用钓鱼的方式诱导人违法或者诬陷他人违法,而是在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道德与善意,最终还是那句“不敢善良”。所以,此事从此言一出,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法律上的争论,而是两种行政方法、两种对待社会态度之争。甚至我们可以说,单纯停止这种钓鱼执法都是不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思维模式与行政方式才可能重建我们社会的善良与信任。”

以上是我摘录的网上言论,尽管我无法判断事情的本质与真相,但是万一,我善良的愿望以为不是真的,万一是真的,那么上海警方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其最大的罪不是什么经济利益,其最大的罪是公然以人们的善良为敌!利用人的善良是不可饶恕的罪,是反人类的罪,是最大的罪。从本质上说,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罪恶了,已经不是违法与否的问题的,那是公然蔑视人类的道德,公然与善良和道德为敌,如果采用利用人的善良作为弱点来反善良,那么就如上面的网上言论,“在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道德与善意”。如果以维持社会安全为根本责任的警方作出了“在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道德与善意”,那么社会还有善良与道德的空间吗?我以为,哪怕这只是孤立事件,也必须以“最罪”加以惩罚,否则,社会道德不可设想,我们的社会也不可设想,当善良在恐怖中颤抖时,一切都是黑暗的。善良的人们,你要警惕!

本文作者:金可中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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