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媒体这几天热抄通用汽车,危言耸听者将其破产保护的行动,解读为破产,并推而广之为美国制造业的全面崩溃。这完全是缺乏基本常识的误读。
在美国《破产法》中,破产和破产保护不是同一个概念,后者不等于前者,不是通常意义的破产。
破产:根据美国《破产法》第七章,如果公司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清理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如果公司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会失去价值,因为一旦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而且,公司资产经清算后还要优先偿还给债权人。
破产保护:根据美国《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的企业可以通过“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即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务也在市场上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
《破产法》第11章的规定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以便他们合作重组公司。通常情况下,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以便继续运营,重新实现赢利。但如果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重组失败,最后还是要破产清算。
美国每天都有公司援引第11章做主动破产保护,以期在债务缠身时得以摆脱困境,免受债权人的无休止干扰。通用汽车就是如此。如果通用汽车的破产保护像政府计划的那样平稳进行,那么通用汽车将在两、三个月内脱胎成为一家更加精干的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人和其它资源将转移到生产率更高的经济领域,从而推动经济发展。翼子板厂的电工可以在燃料电池制造企业中找到工作;供应商可能会从生产传输系统零件转型生产风力涡轮机的零部件。这对通用,对美国经济都是利好的消息。
由于中国破产法并没有专门的破产保护章节,国人大多以为破产保护就是破产,可能这是误读的原因之一。由此想到很多其他的误读事件,可能都有同样的根源。我们的媒体有时也很像愤青,说风就是雨,实在是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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